「成長是股價上漲唯一的保證」,不管在理論上或者實務上都是如此。成長股的發掘其實是很不容易的,《從核心擴張》(Profit from the Core)這本書指出:「只有13%公司能夠在10年期中維持持續成長。」
成長股就是一家公司要如何「持續」維持在怎樣的「成長水準」。基本上,成長率當然是愈高愈好,但更重要的是「持續」。亦即,成長不能只是一次性、不穩定,例如:今年成長1倍、明年衰退1成、後年又成長3成,就不列入成長股的範圍。我認為盈餘應該要「至少持續三年」,並且每年的成長幅度也能在「3成以上」的水準(亦即,三年的複合成長率30%)。
當一家公司能夠連續性高成長時,市場一開始會從10倍左右作為合理股價的認定,然後逐漸調高到15~20倍,連續高成長的時間愈久,願意給的本益比就愈高。所以成長股的簡單定義就是:「至少連續三年,且每年成長率都在3成以上。」成長股的類型可以簡單區分如下:
⑴特殊競爭力⇒企業自發性創造出來的成長
公司的成長力量來源,在於企業本身具備的特殊競爭力,例如擁有優於同業的成本結構(可能是採購、製造、業務等)或者創新研發能力。自發性成長來自兩股力量推升:①掠奪性成長(搶奪同業的市場,提高市場占有率)、②所屬產業本身的成長。
⑵循環性成長⇒由所處產業環境創造出來的循環性成長
產業本身每年的成長動能很強,公司獲利卻受到循環高低影響很大。投資這類公司的原則在於「選擇龍頭」,還有賺取循環的力量所推動創造出的盈餘。獲利達到高峰,就應該出脫持股。通常用股價淨值比(Price Book Ratio,PBR)當作投資價值衡量的標準。
圖 成長股合理本益比變化圖
從日常生活中選出成長股建議:⑴從「概念」與「創新」的角度著手;⑵篩選出符合成長定義,且最具潛力的標的;⑶研判所屬類型,以決定持有時間。
與其說:從日常生活中尋找成長股,倒不如說:如何從日常生活中檢定,是否有條件成為成長股。經濟學有一句名言:「需求創造發明。」若是「發明」不能滿足需求,或者激發不出真正需求,自然就缺乏延續下去的力量,很快被市場淘汰。
在檢定成長股條件的同時,隨時不要忘記:「Must」、「Want」、「Nice
to have」這三個層次。這意味著:發明所創造出來的需求,是「非要不可」,還是能夠激發我們「想要的欲望」,還是僅止於「有也不錯」的感覺。創新的層次落在哪裡,未來成長的動力就延續到哪裡。
※參考資料:
「基本面選股(增訂版)-成長股、價值股、轉機股與投資分析」,作者:黃嘉斌,出版者:財信,2012年9月二版一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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